学习园地
当前位置: 网站首页 · 学习园地 · 正文
红色家书|红岩烈士刘国鋕:我们没有玷污党的荣誉-43
日期:2024-05-25 18:34   发布:   点击数:

刘国鋕(1921—1949),中共党员,四川泸州人。1940年加入中国共产党,1944年被派到云南陆良(今云南省曲靖市陆良县)开展工作。1945年返渝,到四川省银行经济研究所工作。1947年11月,担任中共重庆沙磁区学运特支书记,领导了抗议英帝暴行的全市示威游行,并发展党员,向农村输送干部。1948年4月,因被叛徒出卖而被捕,先后被关押在渣滓洞、白公馆。1949年10月,刘国鋕得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的喜讯,与狱中难友制作了一面他们想象中的五星红旗,准备迎接胜利。1949年11月27日,刘国鋕不幸在大屠杀中壮烈牺牲,时年28岁。

透过刘国鋕的家书,今天的读者依然能感受到他发自肺腑的革命激情在涌动。

信中,刘国鋕对姐姐刘国惠说:“您过去的漫长的岁月,都消磨在家里。而这个‘家’,却是旧社会垂死的身躯上的一个烂疮。”刘国鋕出身大户人家,选择走上“背叛”家庭的光明道路,原因在于他认为在这个家里是对意志的“消磨”。在中国革命历史上,确有过许多先进人物,他们“背叛”了自己出身的阶级,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矢志奋斗,直到献出生命,刘国鋕就是其中的一个。

刘国鋕被捕后,刘家想尽办法营救,哥哥刘国錤甚至给国民党重庆行辕二处处长徐远举送上空白支票。面对莫大的诱惑,徐远举同意降低条件放人,只需要刘国鋕写一份认错书。令刘国錤没想到的是,刘国鋕仍然坚持“无条件释放,绝不签一个字”。他明确告诉哥哥:“就算我今天死在这,只要我的组织存在,我就等于没有死。”

营救彻底失败了。在走向刑场途中,刘国鋕吟诵着就义诗,那是一个年仅28岁的中共党员在生命最后一刻发出的呐喊!

“我们没有玷污党的荣誉”,这就是刘国鋕对信仰的坚守;“我们死而无愧”,这就是一个中共党员对党的绝对忠诚。

刘国鋕忠于自己的政治信仰,绝不玷污党的荣誉;他履行自己的政治誓言,为革命献身,死而无愧!在他心目中,党的理想、党的荣誉至高无上。

刘国鋕

刘国鋕家书





















审核:综合办公室

终审:党委宣传部



地址: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汇安路39号   邮编:050091

河北工程技术学院 版权所有 转载请注明出处 冀ICP备14011511号

技术支持:网络与信息安全中心  管理员邮箱:webmaster@hebuet.edu.cn